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和2019年第三次院长办公会议精神,我校拟通过政府采购出具《2019年吕梁学院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报告》的法律意见书,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出具《2019年吕梁学院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情况法律意见书》
二、采购编号:llxyjjc2019002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下午18::00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11日上午10:00
吕梁学院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项目内容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吕梁学院提交的相关资料,对《2019年吕梁学院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2.项目预算:80000元。要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3.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提交正式报告时间:4月18日前。
5.提交报告地点:吕梁学院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执业律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报价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提交报价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内含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报价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